近日,四川省財政廳、四川省科技廳聯(lián)合出臺《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對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中,哪些可以開支“間接費用”的項目類型進行了明確,同時,大幅度提高了智力密集型項目,尤其是數(shù)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的“間接費用”核定比例?!掇k法》明確,數(shù)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的間接費用,可按不超過項目專項資金總額的60%進行核定。
據悉,“間接費用”是指項目在組織實施過程中,發(fā)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。主要包括:項目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(xiàn)有儀器設備及房屋,日常水、電、氣、暖消耗,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,以及激勵科技人員的績效支出等。其中,績效支出向創(chuàng)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,與科研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掛鉤,不設比例限制。
根據《辦法》,應用基礎研究計劃,重點研發(fā)計劃(重大科技專項),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創(chuàng)新團隊、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領軍人才、青年大學生苗子、軟科學、研發(fā)類平臺項目以及參與成果轉化示范項目并承擔再研發(fā)任務的高校、院所、醫(yī)療機構等可開支“間接費用”,“間接費用”按照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,具體為:500萬元(含)以下的部分為20%;500萬元至1000萬元(含)的部分為15%;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%。
軟科學、應用基礎研究、軟件開發(fā)、集成電路設計等智力密集型項目的“間接費用”可按項目專項資金總額進行核定,即500萬元(含)以下的部分為不超過40%,500萬元至1000萬元(含)的部分為不超過35%,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30%。
四川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提高“間接費用”比例,有利于激發(fā)科研人員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造活力,激勵更多科研人員進行技術攻關,催生更多科研成果。川報觀察記者 羅之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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